站内搜索:
    • 公司:
    • 成都智汇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
    • 联系:
    • 罗老师
    • 邮箱:
    • 619270360@qq.com
    • 手机:
    • 13608089100
    • 电话:
    • 028-84301286
    • 地址:
    •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1-10-8
    • 微信:
本站共被浏览过 3311997 次
用户名:
密    码:
  • 暂无数据
产品信息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详细信息

成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,专业让您省心更省力

2024-12-10 12:00:02 524次浏览

价 格:面议

判定方法

标准详细列出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条件,涵盖了未取得许可生产、事故后未检查、未经监督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等情形。特别指出,对于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、电梯、起重机械等设备,若存在定期检验不合格、装置缺失或失效等问题,均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。

承压类附件(阀、爆破片、紧急切断阀、气瓶瓶阀等)也纳入对应主体设备当中。

压力管道

5.4 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压力管道,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:

5.4.1 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或不允许使用。

5.4.2 阀、爆破片装置、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。

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

5.5 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:

5.5.1 未经许可,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或者气瓶充装活动。

5.5.2 移动式压力容器、气瓶错装介质。

5.5.3 充装设备设施上的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。

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

5.10 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,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

5.10.1 未经首次检验。

5.10.2 首次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“不合格”。

5.10.3 电源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。

5.10.4 制动(包括行车、驻车)装置缺失或失效。

5.10.5 观光列车的牵引连接装置及其二次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。

被浏览过 3311997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成都智汇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(ID:35049494) 杨宇

7

回到顶部